秦琬继续说着,“我们厮杀汉也是一样。既然拿着朝廷的俸禄,就该为朝廷卖命。而朝廷给的俸禄,又是来自于百姓。那么就应该去保护百姓,抵御外寇。辽狗就在外边,杀我百姓,害我良民。”秦琬指着城外,已经有人扑腾进了护城河,奋力向城墙游来,“我们吃他们的,喝他们的。现在还要把他们拒之门外,这道理说不通,对不对?”
拿人的碗,受人的管,秦琬的说法如果只涉及朝廷和军汉,那并不奇特。拿了朝廷的告身,就是签了做买卖的契约,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对。但论及朝廷和百姓之间的关系,却也跟签了契约一样,乍听之下,似有道理,却又似乎没有道理。
只有文嘉第一个听明白了,也理顺了,秦琬的说法在京师的学堂里并不罕见,国子学、武学、法学、工学、算学、医学,开封城几大学府之中,什么样的奇谈异论没有?更有许多人不敢公然说,而是写小说来宣传自己的离经叛道的想法。秦琬说的话,都是拾人牙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