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的军事制度是卫所制度,由明太祖创立。
卫所制具有寓兵于农、兵农合一的色彩,且卫所制是一种驻防体系,并非战时编制。卫所军平时进行军事训练,遇战事则由朝廷命将充总兵官。抽调卫所精锐出征,战毕将领归还总兵印绶,军士各回屯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