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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3章 三日之内,必死无疑!

三日之内,必死无疑!

三日之内,必死无疑!

如今的李诺,对大夏律法已经滚瓜烂熟。

大夏的权贵,以及权贵的亲属,在法律上都是有特权的。

像是李沅,他是一等侯的长子,只要不犯死罪,哪怕是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,也能用六百两银子免罪。

李诺的父亲是当朝三品大员,理论上说,他也享有这个权力。

但赎刑的前提是,不犯死罪。

死罪不赎,这是无数法家前辈,付出了生命的代价,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结果。

百年之前,权贵以及权贵的亲属,哪怕犯了死罪,也不过是罚银百两而已。

这与法家的理念,当然是冲突的。

为了修改律法,那个时代的法家之人,和当时的朝廷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拉扯,不知道多少人为此流血牺牲。

然而他们的死,也只是将律法向前推进了一小步。

让赎刑的范围,从囊括五刑,到只包含四刑,死刑被排除在外。

而且,这一条律法,也不包含权贵本人,只是对他们的亲属做出了限制。

权贵本人,依旧可以通过自降爵位来免去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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